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开发银行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2 19:41:19   浏览:924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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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开发银行的通知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开发银行的通知
国务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了更有效地集中资金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缓解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增强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国务院决定组建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对由其安排投资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在资金总量和资金结构配置上负有宏观调控职责。国家开发银行的主要任务是: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筹集和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国家重点建设,投资项目不留资金缺口,从资金来源上对固定
资产投资总量及结构进行控制和调节,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逐步建立投资约束和风险责任机制,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国家开发银行组建和运行方案》及《国家开发银行章程》业经国务院批准,各有关方面要认真贯彻执行。上述方案及章程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国家开发银行负责。

附件一:国家开发银行组建和运行方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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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寿险柜面服务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发布《寿险柜面服务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

保监发〔2009〕32号


各保监局,保监会机关各部门,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保标委)制定了《寿险柜面服务规范》行业标准(标准编号分别为JR/T0049-2009),并通过了审查,按照《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章程》,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联 系 人:张炎、李伟华

  电 话:010-66290330,010-66286109

  传 真:010-66290335

  电子邮件:biaozhun@iachina.cn

                        二○○九年三月二日


关于妥善处理地方药品标准品种问题的通知

国家药监局


关于妥善处理地方药品标准品种问题的通知

国药监注[2003]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和有关地方药品标准品种整顿工作的要求,我局已完成地方药品标准品种整顿和整顿通过品种的国家标准及其说明书的制定、颁布工作。为了强化药品国家标准管理,经商有关部门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已纳入国家药品标准管理的原地方药品标准品种,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应按我局颁布的国家药品标准及换发的药品批准文号组织生产,按地方药品标准生产的药品可流通和使用至2003年12月31日。

二、未纳入国家药品标准管理的地方药品标准品种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继续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按《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对辖区内地方药品标准品种的生产、销售、使用情况进行清查,并要求相关企业按有关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好地方药品标准品种问题。

特此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